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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程办公或线上会议中,哪些新型态的言行可能构成数字时代的性骚扰?

2026-04-16 11:20:02 浏览次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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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骚扰的表现形式呈现出新的特点,其核心仍围绕 “不受欢迎的、具有性本质的言行”,即使发生在虚拟空间,只要符合骚扰的构成要件,同样可能构成性骚扰。以下是可能涉及的新型态言行示例:

一、通过文字、图像、视频等方式的骚扰

不当文字信息 共享不当视觉内容

二、利用技术功能的骚扰

摄像头与背景滥用 语音与声音骚扰

三、虚拟空间中的肢体与语言模拟

虚拟肢体接触暗示 语言挑逗与施压

四、利用权力结构与数据边界的骚扰

以工作权限施压 数据与隐私侵犯

五、隐蔽性骚扰形式

“善意”伪装下的越界 群体环境中的孤立与贬低

法律与道德边界提示

应对建议

明确表达拒绝:首次感到不适时可直接回应“此类言论不合时宜,请停止”。 保存证据:截图、录屏并记录时间、参与人员。 利用平台功能:使用“举报”“静音”“移除参会者”等工具。 寻求支持:向企业HR、上级或法律机构投诉,远程骚扰同样受《劳动法》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等约束。

数字环境并非法外之地,技术中立性不意味着行为可豁免。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,尊重他人边界始终是职业伦理与法律的共同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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